提要文摘: | 在当今的司法程序中, 依据科学的评判标准来证明争议事实以增强证据的可靠性, 已成为趋势。如今的法庭对抗中, 因科学标准的缺失带来的证据可采性遭受质疑的情形, 屡见不鲜, 以至于当今的时代被称作“怀疑的时代”, 此点, 在我国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司法活动中尤显突出, 例如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医患对峙异常激烈的熊某为案等, 不胜枚举。多年来, 医疗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严峻社会问题, 受到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的密切关注。随着人们诉讼意识的不断增强, 以及诸多复杂的社会因素, 医患纠纷呈急剧上升趋势。在司法实践中, 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有时候会有多个学科的交叉, 比如说: 需要尸检的案例, 就属于法医病理学范畴的工作, 需要对病历文书真伪的鉴定, 则属于物证类鉴定。司法鉴定意见由于其在证据体系中的特殊功能和地位, 鉴定意见习惯被称为“证据之王”。一份准确、严谨的鉴定文书可以为扑朔迷离的案情拨开云雾, 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厚重的证据砝码 ; 相反, 一份粗糙的、经不起推敲的鉴定文书却会引发无数的争议, 甚至会被人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猜测一切。而在鉴定中, 最为重要的是标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