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摘: | 本书主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成因与惩治对策、“扫黑除恶”的刑事政策内涵与路径选择、涉黑犯罪立法规定存在的不足、司法适用中可能出现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研究。 (1) 当下黑恶势力犯罪在组织形态上, 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由领导者统一指挥的松散的、人数在50人以下的相对中小型的犯罪组织, 且多以公司等合法形式面目出现。在行为方式上, 呈现出向政治领域渗透、向物流、交通等新兴行业渗透的“软暴力”趋势, 带有犯罪活动日趋隐蔽化、犯罪手段日益“合法化”和犯罪牟利政治同构化的鲜明特点。项目结合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特征, 重点从社会治理不足、政治领域腐败、法律制度瑕疵等三个方面, 具体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要成因。 (2) “扫黑除恶”强调要在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基础上,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打击措施和应对策略。同时, 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该宽则宽, 当严则严, 始终将活动运行于法治轨道内。 (3) 在立法上, 《刑法修正案 (八) 》从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特征、提高法定刑、增设财产刑、加大对“保护伞”的打击力度、配套修改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等几个方面对其立法规定进行了完善, 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边界和刑罚结构。但“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开展, 从侧面反映出当下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法存在诸多不足, 造成了立法与现实的脱节、涉黑犯罪界阈的虚化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当适用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