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BN/价格: | 978-7-5197-0087-4:CNY48.00 |
| 作品语种: | chi |
| 出版国别: | CN 110000 |
| 题名责任者项: | 苏联法对中国民事主体制度之影响/.王春梅著 |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
| 载体形态项: | 234页:;+图:;+23cm |
| 丛编项: | 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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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编项: | 法律文明史文库.俄罗斯政法文丛 |
| 一般附注: |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项目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资助 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进研究”资助 |
| 提要文摘: | 中国曾经在法律移植与法学理论的引入上实行全面苏联化,苏联范式成为中国各领域立法的典范,苏联法学理论也成为中国各法学学科的理论宗师。就民事主体制度而言,苏联民事主体的财产性色彩、法人分类的所有制基础等特点一度成为我国民事主体制度之内容与特色。但是这些内生与外生基础在中国历史的前行中已然不复存在或者发生重大改变,诸多与时代不相符的苏联法烙印可能影响和制约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当代发展。本书通过对苏联民事主体制度的本土样态加以还原,说明苏联法对中国民事主体制度产生的影响。 |
| 索书号: | D923.04/W23.11 |
| 中图分类: | D923.04 |
| 个人名称等同: | 王春梅, 著 |
| 记录来源: | CN 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 20170315 |